市政协委员 敖桂明
当前,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已到最吃劲的关键阶段,我们萍乡更是以有力的防控措施迎来了曙光的出现。在此情境下, 企业开始复工,商铺开始营业,但广大的中小学、幼儿园尚未“解封”,师生仍然只能宅在家里自我禁足。
从2月1日(即正月初八)正常上班上学的时间算起,“隔离”已近一月之久。时间拖得越长,问题将会更多。我们试着推演一下,就以仅仅隔离一月为期(尚不敢想象四月五月如果还需隔离不能复课),即三月一日中小学、幼儿园可以恢复正常上课。如此整整一个月,各个民办学校(含幼儿园及各类线下培训学校)都将损失惨重。假定一所民办幼儿园以6-9个班级平均250人为例,计算其正常月支出如后,社保需要3-5万元左右,人头工资需要15-20万元不等,房租根据地段和面积,一般在每月3-5万左右,其他各种物业费、杂费等每月2-3万元左右,总计运营成本每月约23-33万元不等。这是一些固定的开支,与此同时,因为停课,幼儿园失去了整整一个月的保教费收入,一边支出难减,一边收入锐减直至为零,祸不单行,雪上加霜。疫情过去后,大概率会出现大面积的经营困难甚至停业关门和失学家长的投诉,以及劳资纠纷等重大舆情!
为着更好地规避行业动荡,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行业的整合和自律,协助教育主管部门消除潜在的不安定因素,我们紧急呼吁:刻不容缓成立萍乡市民办教育协会!
当前,我市民办教育事业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本已呈现百舸争流,千帆竞发的态势。据统计,截至2019年末,我市各类民办中小学有14所(含3所中职),正规托儿所及托育中心1所(佳诺·翡翠城),民办幼儿园361所,线下各类培训机构600多所。品类较为齐全,数量多,分布广,较好地满足了我市不同目标人群的需要。其中,较为突出的,比如民办中小学萍乡实验学校和乐源国际学校,民办幼儿园小太阳和荷尧中心幼儿园,民办培训机构健与美体育舞蹈学校和精英写作学校。这些办学人都是教育科班出身,极富社会责任感,所办学校知名度和美誉度较高,品牌也日渐响亮成型。市教育局和各县区教育局在管理庞大的公办学校时本已满负荷运转,面对如此点多面广的民办教育机构,确实显得力不能及。从这个层面看,成立萍乡市民办教育协会也是迫在眉睫!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成立萍乡市民办教育协会很有必要:
- 助力党委政府,为教育行政部门分忧解难。成立协会后,便于上传下达,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主动配合党委政府的决策,自觉遵守政策法规,消弭社会矛盾,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 对内提升服务质量,对外维护合法权益。成立协会后可以采取“请进来”的方式,低成本集约化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传播先进教育理念。如若遭遇有关部门和个别家长的歧视刁难和无理要求,协会又可抱团应对,委派其法律顾问依法交涉协调,而不再是单打独斗,求告无门。
- 强化行业自律,促进规范发展。无论是抗击疫情的后遗症,还是未来需要面对的“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主管部门都将面临诸多纷繁复杂的社会问题,面临不同诉求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个体,此种情形也亟需行业内部优化资源,强化自律,自我净化。
2014年的政协萍乡市十二届四次会议,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即已提出成立“萍乡市民办幼儿园协会”的动议,但后来市教育局以已有“萍乡市教育学会幼儿教育研究会”存在业务范围交叉为由否决。现时随着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升华,条件已经成熟。何况,生产工业陶瓷的已有工业陶瓷商会,生产混凝土的已有混凝土协会,卖家具的有家具协会,卖汽车的有汽车商会等几十家行业协会商会,一个有着上千家并关涉民生的教育行业却一直没能拥有自己的协会,这实在是不应该也不正常。为此,我们再次提出建议:
- 发挥民办教育机构投资人自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并扶持以其主体正式成立萍乡市民办教育协会,服务范围覆盖全市民办中学、小学、幼儿园、托儿所、职业技术学校以及各类培训学校。
根据发改体改【2019】1063号《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去行政化的原则,落实‘五分离、五规范’的改革要求,全面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凡是符合条件并纳入改革范围的行业协会商会,都要与行政机关脱钩,加快成立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自2019年6月14日“实施意见”印发之日起即予施行,新成立的行业协会不再需要主管部门,故此,萍乡市民办教育协会可以在市民政局的指导下依法自主成立。
- 萍乡市教育局应该关心、支持、指导拟成立的萍乡市民办教育协会。
虽然按照“实施意见”的明文要求,“取消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行业协会商会依法直接登记、独立运行,不再设置业务主管单位。”但基于教育的公益属性,“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对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师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为民办学校提供服务”(见《民办教育促进法》),故此,市教育局仍应对拟成立的萍乡市民办教育协会并通过该协会关心、支持、指导民办学校的发展。
- 对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和江西省民办教育协会,积极开展行业服务。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成立于2008年5月17日,业务主管单位为国家教育部,登记管理机关为国家民政部,现任会长为原民进中央副主席王佐书教授。江西省民办教育协会先于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成立于2003年10月13日,江西蓝天学院董事长于果为创始会长(现为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2018年7月6日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原省教育厅党组书记、现省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副主任黄小华同志为会长的新一届领导班子。协会换届后活动频密,影响力日益扩大,黄小华会长还于2019年6月27日,专门来到萍乡调研省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单位大唐幼儿园。故此,拟成立的萍乡市民办教育协会,可接受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省民办教育协会和市教育局的多重指导,还可横向借鉴学习宜春市民办教育协会、赣州市民办教育协会等兄弟地市协会,以期互相交流,共同提高。并在必要时成为萍乡市工商联的集体会员单位,尽快开展社会服务,助推学前教育更好更快发展。
萍乡市民办教育协会,恰如躁动于母腹中的快要成熟的婴儿,又如远眺之喷薄欲出的一轮朝阳。相信在上级党委政府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必将以燎原之势,特色服务于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五年新跨越”,蓬勃发展,风生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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