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 敖桂明
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党和国家一直以来鼓励支持民办教育,致力于公、民办教育共同和谐发展的格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宣示,“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的终生学习和发展具有极为重要和关键的意义。江西省人民政府非常重视学前教育的发展,2018年5月23日,江西省财政厅和江西省教育厅根据《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江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决定制定江西省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所发赣财教【2018】18号文件明文要求:
- 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不低于600元/年,从2018年起执
行,今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适时调整。各地原标准高于此标准的,不得降低标准。
- 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适用于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且执行
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公办幼儿园。鼓励各地结合当地财力水平和办园成本等因素,研究制定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
- 按照基础教育以县(市、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学前教育生均公
用经费,按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统筹落实。省财政将对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到位的市、县(区),按照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和财力情况等因素,给予平均生均300元/年的标准奖补。
据我们调查了解,我市各县区对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都已按文件落实到位。但对于占据半壁江山的民办幼儿园,各县区都还处于观望状态,目前做得比较好的有两个县区。一是湘东区,区政府已经会议通过并明确,从2020年起,开始针对民办普惠幼儿园(该区所有民办幼儿园均为普惠)发放每年200元标准的生均公用经费(未来应可享受省财政奖补一半,实际只需出100元),尽管没有达到600/年的要求,但能够率先试水和破冰本身就已令人欣慰;二是芦溪县,该县虽未直接拨付生均公用经费,但采取政府购买普惠性学位的办法,对经认定的保教费标准每月每生不超过480元的普惠性民办园,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此外,还用派驻公办教师进民办园和给予综合奖补等方式扶助民办幼儿园。
正如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文件所示,“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于促进全省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教育投入主体责任,确保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到位。”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的落实和管理作为对县级政府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推动各地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加强经费使用管理,促进全省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为此,我们郑重建议:
由萍乡市教育局督导室及总督学牵头,联合各个县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以湘东区为榜样(也应努力达到600元/年的标准),努力推动各个县区更加重视学前教育,更加扶持民办学前教育,尽快出台政策文件,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2018年18号文件,落实民办普惠幼儿园的生均公用经费的到位!
客观地说,在今年推动此一政策的落实,更有严峻的现实意义。众所周知,庚子开年遭遇大疫,新冠肺炎肆虐神州,萍乡亦未能幸免。疫情扫荡,各行各业一片惨淡,但目前政府已经对抗疫行业和大小企业出台扶持和优惠政策,唯独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未能涉及和覆盖。事实上,广大的民办幼儿园损失惨重,且无处求告。因为疫情,各园都至少损失了一个月以上的保教费收入,而与此同时的教师工资、房租、物业费、社保费、银行利息等各项固定开支却几乎都要照付不误,不谈年度盈利,各园运转困难必将是大面积发生的事情,能不停业倒闭就已是庆幸。当此危急时刻,如各个县区政府能够落实对民办普惠幼儿园的生均公用经费,堪为雪中送炭,当可助民办幼儿园一臂之力,渡过难关。
民办普惠幼儿园起步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几乎与改革开放同步。最早的创业者们,多数是公办园中出走的体制内教师或园长,他们勇敢地扔掉编制,一头扎进市场的大海。顶着极大的压力,冒着极大的风险,没有拿国家一分钱,舍家立业,饱受歧视,胼手胝足,亲力亲为,终于打出一片天地,为老百姓提供了及时、就近、廉价的服务,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厥功甚伟,功德无量。时移势易,当今民办普惠幼儿园普遍遭遇困境,更应施以援手。期待各级政府高瞻远瞩,解放思想,实现“幼有所育”“幼有优育”,助推我市经济社会超前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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