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创造安全、稳定、科学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萍乡市人大的立法规划,萍乡市公安局起草了《萍乡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条例》,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在《萍乡日报》和萍乡市公安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为增强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拟于近期组织召开关于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的立法听证会,现就有关立法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于2020年4月8日(星期三)上午9点在萍乡市博韬律师事务所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事项

就《萍乡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条例》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听证。

三、报名时间、期限及方式

关注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或者认为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在2020年3月28日前报名。

报名联系人:付心明   电话:13907999988

报名地址:萍乡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四、参加听证会人员产生方式

萍乡市公安局根据报名人员的代表性、利害关系、行业特点、报名顺序等情况,按照持不同观点各方人数基本相当的原则,确定23名人员参加听证会,并提前7日通知。有关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听证会,并围绕听证事项陈述观点和理由。

 萍乡市公安局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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